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表时间:2022-07-05 分享到:

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

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2〕223)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潘权威

副组长:张碎莲  胡新国  施德棒  叶世蛮 

  员:潘作东  金联众  谢员妹  金娥兰

    程晓敏  陈 前   陈 洁  谷炳铜

    林 慧  岑天矛  陈如如   施巨业

    林春燕  许一森  宋肖杰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三、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7月5—13日)

2022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分别参见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积分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指南”。“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2.现场确认阶段。(7月17-18日)

鉴于超计划统筹严谨性,报名我校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因防疫需要,学校会分不同时间段及不同对象对网络报名对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流程安排会提前发布在学校公众号和学校网站“阳光招生”栏。

现场报名材料包括:

① 《2022年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招生信息登记表》(学校现场统一下发或填写,家长确认签字);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

③施教区内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房产查询证明、居留证、华侨证明等)

监护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根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户籍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信息进行核对。

3.信息查验阶段:(7月14日—7月23日)

网络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会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4.招生录取阶段:(7月24日—8月1日)

①预录取及超计划学生预统筹名单公示。

②录取及超计划学生统筹分流名单公布。

流程

时间

招生工作事项

网络报名

7月5日—13日

公办小学段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

7月17-18日

学校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发布)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说明:需亮码、测温,登记后进校)。

信息查验

7月14日—23日

完成报名对象资格信息查验

招生录取

7月24日—8月1日

1.    第一、二、三批学生公示。

2.  公布学生录取及超计划学生统筹分流(包括统筹学生回流申请落实)结果。

四、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公办学校招生程序及方式

1.公办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招生计数,学校应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2022年,我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已达到40人及以上的,学校将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

5、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按《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2〕223号)中的附件3《2022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进行统筹分流。[其中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本校)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万松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和东山小学(毓蒙小学)统筹就读。]

五、公办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2〕396号)及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范围:东至罗阳大道——隆山东路(向西)——安阳路(向南)——仲容路(向东)——高岗河(向南),南至陈虬路,西至北端拱瑞山河——隆山东路(向西)——拱瑞山路(向南),北至温瑞塘河。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有关户籍和房产等按《2022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附件1《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2022年,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3月31日。

(1)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均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2023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

(2)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房产于2016年4月9日前(含9日)登记的,且户籍迁入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直接凭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②房产于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登记的,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且同一套房产三周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子女就读;③房产于2017年4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且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

(四)祖辈房产入学说明。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祖辈房产,有三种情况:①当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且能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同时户籍迁入及房产登记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的,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第一批报名;②当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但不具备其他条件要求的,凭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参加施教区学校第二批报名;③当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不在上述房屋地址时,祖辈房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即祖辈房产没有第三批。

(五)共同共有房产入学说明。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不同户房产,有二种情况:①2016年4月10日前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且户均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但只安排一户(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产权人子女就读。②2016年4月10日(含)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须受三个条件限制:一是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二是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三是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只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且户籍迁入及房产证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优待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2〕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学校招录前予以无障碍优先录取。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2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关于印发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2〕223)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2021年已申请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审批表报名。

(九)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我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我校招生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本细则程序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一年级招生计划10个班,450名学生。

七、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本细则经市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阳光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望各位家长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

(二)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教育局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其它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及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人A岗:潘老师,B岗:叶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A线:59886082,B线:59886580

学校监督电话:59886080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九、其他说明

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阳光招生”专栏。

学校网址http://aysyxx.rajyj.com

学校公众号


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

2022年7月5日

附件1.(正式文件)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2.(政策解读)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解读.docx

3.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文件合集链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