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实验学校“教改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4-15 分享到:

 

 

浙教学会〔2019〕4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一届实验学校

“教改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实验学校分会、各会员学校:

根据省教育学会及实验学校研究会年度工作计划,今年上半年将启动浙江省第十一届实验学校“教改之星”评选活动。以 “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于课程改革指导思想,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落实和推进“课程改革”为目的。希望参赛教师能在教学过程中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根本宗旨,构建高效自主的课堂模式,体现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1.推进课程改革,以学生发展为本,关注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课堂效率。

2.展示省实验学校研究会成员学校的“课改”成果,促进教改实验。

3.搭建会员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平台,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1.省教育学会实验学校研究会所有交纳会费的会员学校均可按每校1名。(以年会会费名单为准)推荐在职在编教师参加地(市)分会初评。其中,凡已评上前十届省实验学校“教改之星”金奖和省“教坛新秀”的教师,此次不再参评。

2.各地(市)分会原则上按每五所省实验学校研究会会员学校推荐一名金银奖候选人,按每四所推荐一名铜奖候选人的比例,确定候选人的总人数。候选人允许少报,不能超额。(各市分会具体候选人名额分配数额,将以省实验学校秘书处核定的会员单位为准。)

3.各地(市)必须按照所确定的候选人名额数和学科比例推荐各学科候选人的人数。本次学科比例为:语文30%、数学20%、英语15%、科学15%、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三科为10%;信息、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及其他学科为10%。

三、“教改之星”的必备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2.主持或参加过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绩显著,并有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有关报刊上发表。

3.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教学中能较好地落实课程改革理念并在教学设计上具有一定的创新。

4.近三年中(2016-2018)在县级以上执教公开课并具有借班上课能力。

5.能使用现代教育手段。

四、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所有会员学校根据市级分会的时间和要求,将参评人有关材料送各市实验学校研究会(分会)。

2.各市实验学校研究会(分会)通过评阅材料、听课和考察等,根据名额确定省“教改之星”铜奖和金银奖两类候选人并排好序,于2019年6月20日前送省评委办公室。

3.省实验学校根据上送的材料进行初评,确定“省教改之星”金、银奖决赛名单及铜奖获得者名单。

第二阶段

省实验学校研究会将在2019年11月中旬安排“省教改之星”决赛,决赛项目分别为:上课、说课、近三年(2016-2018)教育教学改革业绩、教学论文(评选具体标准见决赛通知)。

五、上报材料

1.各成员学校候选人送各市实验学校分会材料由各市实验学校分会定。

2.各市实验学校分会经初评和中评后上报省评委材料为:

(1)浙江省第十一届实验学校“教改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

(2)反映参评者近三年教育教学改革成绩的工作总结(一式三份);

(3)近三年能体现参评者教学特色的教学论文一篇(一式三份);

(4)参评人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参评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6)参评人需上送今年执教的课堂教学的一节实录课视频(在文件夹的地址栏中输入ftp://218.108.56.250/,用户名:jgzx,密码:jgzx, 具体方法如下图所示,放进对应学科的文件夹中。视频的文件名:学校+姓名+课题,视频容量大小不超过700M,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课堂教学实录内容可在学科内自定,时长不超过40分钟,课前应有执教老师的3分钟说课,介绍教学设计的改革特色。为保证真实、自然,片中不应有镜头切换。课堂教学实录还必须说明系何种教材哪一册第几课的教学内容,教材限本地区实际现行种类。

每一位教师上送的所有评材料必须标明姓名、学科及材料名称。

六、其它

1.第一阶段初评:每位候选人交纳“教改之星”参评费500元,由其所在学校承担。第二阶段决赛:每位交纳评审费800元,由其所在学校承担。参评费用于专家评审,展示课活动安排等。本次活动委托杭州市江干区钱塘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收费(账号: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1202050409900032678), 联系人:聂淑铭18205813255。

2.省评委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教育学会实验学校秘书处。(地址:杭州市凯旋路58-1号,杭州采荷二小内;电话0571-86046259,邮编:310016),秘书处项目负责人:孙小芙(手机:13989808858);办公室具体联系人:陈艳(手机:3858082903)。

3.各市应设立专门机构(办公室设在各市实验学校分会),在公开、公正、客观的基础上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教改之星”的质量和水平。

4.省实验学校“教改之星”评比决赛时间及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第十一届实验学校“教改之星”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学会

2019年3月 8日

 

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一届教改之星评选活动通知2019.3

附件一:

浙江省第十一届实验学校“教改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个人正面

免冠照

单  位


职称


联系电话

单位             宅电           手机

个人教改成绩与教学特色

简介

(详细总结请另附)

 

 

 

 

 

 

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单

市实验学校分会

意  见

 

 

负责人            单位盖单

省实验学校研究会考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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